偶然从网上买到假烟,却被忽悠成了下家,来自安徽的尚某没有抵住兼职赚钱的诱惑,在网上售卖假烟,最终被捕受审,悔不当初。近日,经检察院起诉,缙云法院经开庭审理,判决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罚金30000元。 2014年9月,尚某在网上购买了一条芙蓉王。后发现该烟为假货,便质询卖家。卖家承认为精仿,还同意退钱给尚某。交谈之间,该卖家竟劝说尚某做他的下线,一起卖假烟,美其名曰“网上兼职”。 起初尚某不同意,但在循循善诱之下,一想,既不影响工作,又能赚钱,便答应了下来。 经过简单的培训,尚某便上岗了。根据上家提供的照片,按照流程,尚某通过qq、微信、陌陌等社交软件上传香烟照片,然后便坐等生意上门。 然而几天过去了,一单生意都没有,尚某有些着急。这时,还是上家给他出主意,让他找人刷信誉。 经过几次虚假交易和评论之后,生意真的上门来了。就这样尚某愉快地卖着假烟,根本没想到自己正在犯罪。直到12月24日,经人举报,被缙云公安局民警抓获,尚某才意识到自己犯错了。 经查,短短三个月时间,尚某销售假烟金额达11万余元,获利11688元。 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尚某认罪伏法。最终,根据尚某的犯罪情节和认罪态度,法院最出上述判决。(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