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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开展计生执行案件专项活动
时间:2015-10-30   来源:   作者:  

20151月至10月,县法院三次深入壶镇、新碧、东渡等乡镇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利用夜间、凌晨突访等灵活作战方式,成功执结案件20件,执行到位标的额132.6万元。

计划生育类案件的执行难度普遍增大,执行工作压力倍增。为此县法院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执行计生非诉行政案件,多次开展集中执行活动,为计生国策保驾护航,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肯定和支持。

    一是严格审查,把好立案关。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对受理的计生非诉执行案件严格审查,确保裁定准予执行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准确。

    二是惩教并举,强化力度。在计生非诉执行中,用足用够法律措施,该拘留的坚决拘留,该罚款的坚决罚款。如东渡镇麻某、陈某夫妇违反违反计划生育一案,该院多次通知其履行法律义务,但其均置之不理。麻某为逃避法律制裁,长期外出打工不归。101211时许,执行人员以开展集中执行活动为契机,再次驱车赶往被执行人住处执法,明确告知其若再不主动履行,将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曝光等惩戒措施。在多重压力下,陈某交纳了社会抚养费65000元。另被执行人陈某违反计划生育拒不交纳社会抚养费一案,陈某态度恶劣,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最终被处以司法拘留15天。   

     三是联动执行,强化效果。联合县卫计局开展专项活动,充分发挥基层计生专干“人熟地熟”的优势,实地传唤被执行人谈话。(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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