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过多方联动,缙云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涉民生老案,并将40000元赔偿金和10000元司法救助金发放给了申请人。 2011年6月23日,方某受王某雇佣在缙云县七里乡替朱某建房时,不慎从三层坠落到一层地面,经抢救无效死亡。 发生事故后,屋主朱建民和承包人朱伟春对其赔偿责任经协商已履行完毕,可王某不肯承担责任。于是方某的家人徐某、丁某等四人将王某起诉至缙云法院。经过开庭审理,法院判决王某应赔偿给四原告77164元。但判决生效后,王某便外出躲债,下落不明。 此案便耽搁了下来。 2015年3月31日,执行干警通过网络布控以及老赖曝光等措施找到被执行人王某。王某迫于执行压力,于当日向法院院履行了5000元赔偿款后,一直逃避执行,未履行赔偿义务。 2015年8月5日,执行人员再次找到被执行人王某,责令其将剩余款项履行完毕。但王某称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家中有老人和四个未成年子女需抚养,家庭负担重,没履行能力,拿不出钱来。 随后法院依法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15日。但王某仍称家里负债若干,目前无履行能力。而申请执行人丁某等人多次到本院吵闹,要求该院对王某平时的生产工具等物品进行强制执行。此时的丁某已87岁高龄,患有胆结石、胆囊炎,治疗费用巨大。 一方是痛失亲人,身患重病的高龄申请人,一方是家庭负担重,无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此案陷入了僵局。 在此情况下,执行干警多次联系当地政府和村干部,一起与双方沟通协调。经过各方努力,王某表示愿意想尽一切办法,再履行人民币四万元。而徐某等人则认为能有5万元就可以。 看到能够化解此案的希望,执行干警欣喜万分。经过努力终于帮助申请执行人获得10000元的司法救助金。 “谢谢法官们,你们辛苦了,这笔钱对我们太重要了”徐某等人领到这笔执行款后一直感谢。至此,该涉民生老案顺利执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