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考还没通过,想练练手再去考试,浙江一男子蔡某偷偷拿了外甥的车“练手”,结果在缙云县双溪乡一路段与潘某骑行的电动车相撞。 这一撞的结果是,潘某重伤住院,而蔡某不仅需要承担巨额赔偿,还要被判刑。 今年53岁的蔡某是浙江省缙云县双溪乡人。2014年9月份,蔡某参加了驾考,并顺利通过了科目一与科目二,马上就要面临路考了。 于是,蔡某想借辆车练练手,增加通过概率。2014年10月6日,蔡某趁外甥洪某不在家,偷拿了洪某的面包车的钥匙,独自开车上路。一路上,蔡某小心翼翼,不敢开得太快。然而蔡某毕竟没有经过正式的练习,开车时总是向左偏离。
11时许,在途经双溪乡一小学路段时,对向突然出现一电动车。而此时蔡某开车几乎占住了大半个左边车道,一下子避让不及,将对方撞到在地。电动车车主潘某挣扎了一会,站了起来,看起来似乎没有大碍,蔡某表示会负全部责任。于是双方都没有报警,到医院进行了简单的包扎和治疗。但是到了医院,潘某的伤情越来越严重,蔡某的心里开始慌了。 经鉴定潘某的伤情为重伤一级,需要巨额治疗和康复费用。2015年8月6日,公安机关对此案立案侦查,并传唤了蔡某归案。蔡某归案后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 近日,缙云县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了此案。经调解。蔡某与潘某及其家属达成赔偿协议,由蔡某一次性支付73万元。 法院认为蔡某无证驾驶机动车致使一人重伤,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故判处其拘役六个月,缓刑十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