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视角
当前位置:首页 > 缙云法院 > 新闻中心 > 公众视角 
这条界线,跨不得!
时间:2015-12-31   来源:   作者:  

近日,缙云法院审判一起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件,被告人胡某、沈某当庭认罪。法院当庭宣判,胡某、沈某分别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和有期徒刑两年零三个月。在法庭上,胡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称因为自己的无知,最终将自己送进了牢房。

   2015年初,胡某伙同沈某在他人带领下,从西双版纳出发,越过中缅边境,到达缅甸。尝到在缅甸赌博甜头的他们,在同年的5月,伙同周某等另外5人,在未办理任何出境手续的情况下,从西双版纳边境小镇再次偷渡入缅甸。在缅甸期间,几人多次在当地赌城参与赌博活动。民警经过多方侦查,同年的7月将胡某抓获,两日后,沈某到东渡派出所投案自首,对自己所犯的罪行供认不讳。在法庭上,胡某申辩道,自己不知道那样的做法是违法的。“因为大家都这么做,当地来往的也都是中国人,所以,我以为是没关系的。”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下一篇:舅舅偷拿外甥车“练手” 车祸致人重伤获刑
上一篇:男子为争风吃醋,偷盗上演“碟中谍”
主办:缙云县人民法院
建议使用IE6以上,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
浙ICP备190432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