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曝光显成效,媒体联动促执行 缙云法院巧借媒体曝光顺利执结一起金融债权案件 2012年年末,两位行色冲冲的人来到了缙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女子焦急的和男子嘀咕着,看到执行人员后迫不及待的说道:“我们是某案件的被执行人,是过来还钱的,希望你们能把我们的名字从报纸上去掉,拜托了。”男子补充道:“这是我现有的3000元钱,我一时也拿不出那么多钱,剩下的那部分我会和申请人好好协商的,你们可千万别再把我们的名字刊登到报纸上了啊,不然我们的名声真就全毁了。” 事情是这样的,男子杨某及其妻子陈某是杨某某与缙云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借款合同的担保人,借款到期后杨某某未能及时还款,于是申请执行人就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杨某、陈某、杨某某的财产。案件受理后,经查,本案中杨某某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杨某、陈某有一定履行能力但一直以自己是担保人而非债务人为由拒绝偿还债务。 11月中旬,缙云县人民法院开展金融债权案件集中执行月活动,准备对一部分被执行人进行集体曝光。12月17日,执行人员再次通知杨某、陈某尽快还清债务,并告知他们如果再不履行,会把他们列入第一批逃避债务的老赖曝光名单中,在报纸等媒体上公布。刚开始,杨某、陈某不以为然,仍然不愿意履行还款义务。 11月28日缙云法院对第一批金融债权类案件的老赖进行了媒体曝光,其中包括了杨某和陈某。名单曝光后,在杨某、陈某居住的村里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他们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于是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执行人员对他们愿意积极履行法定义务的态度表示了肯定,并当场联系了缙云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负责人,在执行人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终于达成了和解协议,约定此后由杨某、陈某按月偿还剩余的债务。 至此,本案顺利执结。
缙云法院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