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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法院四措施着手提升执行案件质量
时间:2015-12-25   来源:   作者:  

针对《2015年基层法院执行案件质量评查通报》所列问题,缙云法院在本月开展自查自纠,从以下四方面着手提升执行案件质量:一是制定指引手册,规范办案流程。制定执行办案流程指引手册,详细规定立案、分案、执行、归档等四个阶段的具体流程和岗位职责,并下发至全体执行干警,督促干警严格按照指引流程开展执行活动。二是强化信息录入管理,确保执行公开。及时完成上级法院评查的30个案件整改,补录关键节点未录入的9个案件信息。开展专项活动规范信息录入工作,系统自查自纠2015年度办结的2807件执行案件,并对抽查的500件案件中关键节点未录入的70件案件进行信息补录。建立执行局长定时查看管理员定期检查、分管院长随时抽查、发现问题当场改正的督促检查制度,并将执行案件的录入情况作为干警日常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三是规范失信被执行人纳入程序,落实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不予纳入失信名单的例外情形,须经庭室负责人、执行局长及分管院长层层审批,规范失信被执行人的纳入程序。对当月未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的8名人员,进行了条件审核,将不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理由不充分的7人纳入名单,对理由充分的1人,补齐执行手续,并补入案件档案资料。四是补齐档案资料,提高卷宗质量。统一并制作了卷宗材料装订顺序清单,并下发到各执行人员,要求各执行人员严格按照清单整理档案资料。实地走访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所在地,制作走访谈话笔录或证明材料等作为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依据并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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